首页 >> 法律资讯 >>热点专题 >> 关于孩子,你该知道的权利和义务
详细内容

关于孩子,你该知道的权利和义务

恋爱是道德话题,

结婚是法律话题。

“我们有一个孩子”,

涉及诸多道德与法律规定。

不论是未婚生育还是婚内生育。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

如果你突然有了孩子,

需要知道哪些法律条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外,有的地区还需要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之后凭计相关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三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第四十四条 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第四十五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九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

  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女方偷生子,不知情的男方要抚养孩子吗?

  探讨在各种情况下,男方对女方怀孕生育不知情,或者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男方是否要承担抚养责任?

  当然,前提是孩子确实是男方的骨肉,如果喜当爹的,还可以要求孩子亲爹亲妈返还抚养费用,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

第一种情况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男方明确表示不要孩子或者女方在隐瞒男方的情况下(两人身处异地),女方把孩子生下来了,男方同样要承担抚养责任。这是因为两人是夫妻,而生育是家庭的基本功能之一。这也是对孩子的特殊保护。

  孩子是在女方身体里孕育,所以如果女方不同意要孩子或者怀孕后不同意堕胎,男方是无权强迫的。

  我们假设极端的情况,如果女方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丈夫的精子受孕,作者认为,男方同样要承担作为父亲的抚养责任。

  这是婚姻对女性的特殊保护。哪怕这个孩子的出生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那都只是行政管理上的层面,并不影响民事责任。

  如果有男性觉得不公平,也只能说婚姻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第二种情况

  未婚生育或婚外生育,如果在自然情况下受孕,男方不知情或不同意,仍应承担作为父亲的抚养责任,因为双方是成年人,能预见性行为的后果之一是可能怀孕。即使双方或一方没有生育的意愿,也不能排除意外怀孕。

第三种情况

  双方同意采取人工辅助生殖的方式生育,后来男方反悔,男方仍应当承担父亲的抚养责任,即使双方离婚后孩子才出生也如此。因为在女方怀孕之时,男方是有做父亲的主观愿望和客观行为的,这种情况有相关案例明确。

第四种情况

  男女双方没有发生性行为,也不存在夫妻关系,女方通过某种方式(窃取、骗取或利用职务之便)获得男方精子进行怀孕。

  这种情形下,男方一没有和女方发生性行为;二主观上没有当父亲的意愿,客观上没有进行人工辅助生育的行为;三没有法定的配偶责任。

  所以不需要承担作为父亲的责任。否则等于变相鼓励某些别有用心的女性通过极端手段制造孩子作为工具来“绑架”男方,攫取男方的财富。

第五种情况

  男方和女方共同同意进行人工辅助生殖,采集了多个受精卵。后来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受精卵怀孕或者男方找人代孕(每次植入受精卵,必须由双方共同签字同意,应是一方想法设法钻了漏洞),生下孩子。

  因为女方或男方主观上没有成为父母的意愿,所以应当不用承担抚养责任。

  曾有类似的案例(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1)穗天法少民初字第129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少民终字第168号;(2013)穗中法民申字第247号),法院认为:

  被告是男孩的遗传学父亲,被告和原告共同拥有胚胎处置权,该男孩的出生应取得被告的知情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被告拥有“不能被迫成为父亲”的基本权利。

  该孩子的出生,侵犯了男性的生育选择权,违背了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伦理原则。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可视为一个单纯的捐赠精子者,其对出生的后代既没有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案中,男女双方是同居关系)。

  总结:

  第一在认定男性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时,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第一考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男性必须对与自己有血缘关系(还包括拟制血亲如共同生活的继子女,包括婚内同意利用他人精子让妻子怀孕的情形)的未成年子女承担抚养责任。

  第二,如果男性在主观上没有成为父亲的意愿,客观上也没有相应的行为(性行为、人工辅助生育行为),且男女双方也不存在夫妻关系,则男方不需要承担抚养责任。


免责声明:

网站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如有不当,请联系我们删除!

技术支持: 多元网络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