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资讯 >>图片新闻 >> 法律案例,故意杀人但不被刑事处罚,小孩子恶毒起来是有多可怕?
详细内容

法律案例,故意杀人但不被刑事处罚,小孩子恶毒起来是有多可怕?

都说人之初性本善,小孩子都是天真无邪的,他们不会犯大错。因此我国也才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而针对未满14岁甚至免于刑事处罚,一般最多收容。

但是我们的生活中,真小孩子都天真无邪,不惹事吗?

这时候不得不搬出我国一些小恶魔的案例。

案例一:

事发时间:2016年7月18日

具体地点:广西省岑溪市诚谏镇石桥村

嫌犯的年龄:13岁

具体罪名:故意杀人

具体犯罪行为:

沈某因被父亲怒骂,离家出走,出走后一直依靠偷东西。或者向他人乞讨生活。

后诱骗了三名儿童外出,其儿童分别才为,4岁,7岁和8岁,沈某威胁三个孩子说出家里钱财位置,结果没有成功,于是用石头和刀子把三个小孩活活打死,抛弃在废井中。

由于没有满14岁,最终被收容教养,不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二:

具体时间:2010年底

事发地点:广西桂平市罗播乡凤镇村满塘屯

嫌犯年龄:13岁

具体罪名:故意杀人

具体犯罪行为,先用一张图来说明。

这是这个13岁孩子陆续做下的系列犯罪行为。

但是最终被逮捕还是因为,他亲手掐死了自己四岁半的亲弟弟。但是因为没有满14岁。被释放。

放出来后,他在自己14岁我时候,也就是足够承受刑事责任年龄的时候,刺伤并企图溺死一个六岁的女童,被判刑六年。

结果在刑满释放后,他又没多久,在广州番禺强奸杀害11岁女童后被抓获。

以上是两个比较极端的案例,除此以外,还有重庆10岁女孩坐电梯故意殴打一岁多男童,最后更是把一岁多的男童带回家,从25楼丢了下

四川一名年仅13岁的方某,仅仅为了抢劫对方手机,于是先把汽油泼向了24岁的女教师杨冬玲上,然后纵火直接将对方烧成特重度烧伤。

还有最近出现求助的湖北一初中女生被同学脱了所有衣服意图强奸,抢劫并多处捅伤,被害人未满14岁因而撤案。

当事人描述情况

我不知道大家看了怎么想,分享这些是为了说明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真需要重视起来。别让有人在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都是什么玩意?


免责声明:

网站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如有不当,请联系我们删除!

技术支持: 多元网络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