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案例,故意杀人但不被刑事处罚,小孩子恶毒起来是有多可怕?都说人之初性本善,小孩子都是天真无邪的,他们不会犯大错。因此我国也才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而针对未满14岁甚至免于刑事处罚,一般最多收容。 但是我们的生活中,真小孩子都天真无邪,不惹事吗? 这时候不得不搬出我国一些小恶魔的案例。 案例一: 事发时间:2016年7月18日 具体地点:广西省岑溪市诚谏镇石桥村 嫌犯的年龄:13岁 具体罪名:故意杀人 具体犯罪行为: 沈某因被父亲怒骂,离家出走,出走后一直依靠偷东西。或者向他人乞讨生活。 后诱骗了三名儿童外出,其儿童分别才为,4岁,7岁和8岁,沈某威胁三个孩子说出家里钱财位置,结果没有成功,于是用石头和刀子把三个小孩活活打死,抛弃在废井中。 由于没有满14岁,最终被收容教养,不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二: 具体时间:2010年底 事发地点:广西桂平市罗播乡凤镇村满塘屯 嫌犯年龄:13岁 具体罪名:故意杀人 具体犯罪行为,先用一张图来说明。 这是这个13岁孩子陆续做下的系列犯罪行为。 但是最终被逮捕还是因为,他亲手掐死了自己四岁半的亲弟弟。但是因为没有满14岁。被释放。 放出来后,他在自己14岁我时候,也就是足够承受刑事责任年龄的时候,刺伤并企图溺死一个六岁的女童,被判刑六年。 结果在刑满释放后,他又没多久,在广州番禺强奸杀害11岁女童后被抓获。 以上是两个比较极端的案例,除此以外,还有重庆10岁女孩坐电梯故意殴打一岁多男童,最后更是把一岁多的男童带回家,从25楼丢了下 四川一名年仅13岁的方某,仅仅为了抢劫对方手机,于是先把汽油泼向了24岁的女教师杨冬玲上,然后纵火直接将对方烧成特重度烧伤。 还有最近出现求助的湖北一初中女生被同学脱了所有衣服意图强奸,抢劫并多处捅伤,被害人未满14岁因而撤案。 当事人描述情况 我不知道大家看了怎么想,分享这些是为了说明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真需要重视起来。别让有人在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都是什么玩意? |
免责声明:
网站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如有不当,请联系我们删除!